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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市教育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

珠海市教育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

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

亲爱的同学、尊敬的家长:

您们好!

清明将至,我市进入森林火灾高发的危险期。进山入林上坟扫墓祭祖活动大幅增多,烧香、烧纸钱、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增加,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。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,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,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特致信全市学生及家长:

一、请广大学生及家长谨记森林防火区和特别防护期。全市林地和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;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,为森林特别防护期。在森林防火区和特别防护期内,未经批准,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

二、请广大学生及家长用实际行动倡导文明环保祭祖。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,在森林防火区内,禁止上坟烧纸钱、烧香点烛、燃放烟花爆竹、孔明灯等。

三、请广大学生及家长遵守法律法规。根据《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》,违反野外用火规定,未引起森林火灾的,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,给予警告,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;引起森林火灾的,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;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四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。发现森林火情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:12119、119、110或2256119报警。

亲爱的同学、尊敬的家长,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,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、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、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,齐心协力,群防群治,严防山火,保护森林,共同建造“蓝天常在、青山常在、绿水常在”的美好家园。

此致!

珠海市教育局

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

清明假期安排

尊敬的家长朋友们:

您好!清明节即将到来,为了让大家度过一个平安而有意义的清明节,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,现将清明节放假时间及相关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:2019年4月5日、6日、7日(周五至周日)共3天。

二、假期要求:

1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。清明节假期车多人多,请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不能在马路上追逐打闹,自觉行走人行横道,牢记“人让车,让出一份文明”。

2、加强预防溺水教育。放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河边、池塘边玩耍或游泳,要远离不安全场所,不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活动。

3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。教育孩子注意用电安全,安全用火;清明扫墓期间,不玩火、不乱放火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以免引起森林火灾,做到“移风易俗,文明祭奠”。

4、注意饮食卫生,预防春季传染病。春季多发传染病,我们要教育孩子讲究个人卫生、不要生食,不随便吃路边摊或不干净的食物,预防食物中毒。同时,也要注意做好流感、水痘、腮腺炎、诺如病毒、登革热等传染病的预防工作。

5、认真完成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,合理安排学习娱乐时间;闲暇之时,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,和睦邻里,友爱他人。

6、加强孩子的感恩教育。家长应积极利用各种资源给孩子讲解清明节的由来和相关习俗,登陆“中国文明网”,引导孩子积极参加网上祭奠英烈活动,教育孩子传承中华传统文化,懂得感恩父母、感恩师长、感恩社会,做一个三观正确的具有正能量的好少年。

珠海市香洲区明珠中英文学校

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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